洛杉磯世界日報一則新聞,謂有人持槍搶劫某知名超商,店員奮勇抵抗,制伏歹徒,報警擒匪,超商因而免於損失。當時我覺得這位店員,盡忠職守,勇氣可嘉,一定會得到老闆的嘉許或來自警方的表揚。

 隔天,報紙又登出後續報導,說那位英勇的店員,已被老闆開除,讓我大感意外。開除的理由是那位店員違反公司的規定。為了保護店員人身安全,公司規定,一旦遭逢搶劫,嚴禁店員抵抗,以免傷亡。因為萬一店員傷亡,超商老闆所付出的龐大醫療費用與撫卹金,一定遠遠超過被搶的損失。超商交易,以刷卡居多,如有大面額現鈔,也設有密藏之處,所以收銀機內現鈔不多,即使被搶,損失有限;何況超商如有投保盜竊險,還可從保險公司獲得理賠。至於追緝歹徒,是警察的責任,店家事後可提供錄影紀錄,報警追查即可。以上是十多年前,旅居洛杉磯時所看到的報導,由於與台灣的社會民情差異甚大,至今印象深刻。

 上則新聞見報沒多久,有一天參加晚宴之後,臨時想要買瓶鮮奶回家,約九點多,路經蒙特利公園市一家超商,車子停好,走進超商選好鮮奶,就前往櫃台付款。當時櫃台前,約有兩三個客人排隊等候結帳,我就跟著排隊。等到我前面那位客人要結帳時,他老兄竟然掏出一把小刀,對著店員開口要錢,我見狀幾乎嚇呆了。還好美國的排隊習慣,等候結帳的人與櫃台約有兩三步之遙,也就是我與搶匪尚有一些應變的距離,我告訴自己,要鎮定,不要走動,也不要往外跑,怕歹徒誤以為我要去報警而追殺上來,同時也怕外頭有歹徒的同夥,所以不敢輕舉妄動。眼睛不停注視著櫃台動靜的同時,心裡盤算著,萬一歹徒也要搶我的錢怎麼辦……心跳急速加劇。同事曾經教我,身上要放個小皮夾,內裝少許現鈔,遇有搶劫就拿出來給他,或許能化險為夷,我摸摸西裝口袋,還好有帶在身上,心裡就比較篤定了,但也為不幸誤上賊船,懊惱不已。

 只見店員十分鎮定,好像沒事一樣,慢條斯理地打開收銀機抽屜,露出一些小面額的鈔票,那搶匪匆忙抓了鈔票就往外跑,也沒多看我一眼,我終於鬆了一口氣。上前結帳時,看到店員搖搖頭,顯得有點無奈,但還是勉強對我微笑說:「對不起,是否嚇到了你?」也沒看到店員急著報警。回家路上,深感慶幸,如果那店員與搶匪格鬥起來,我恐已遭無妄之災,所以覺得超商公司規定店員不能與搶匪正面衝突,是很有智慧的。

 今年年初,桃園市大有路有家超商遭搶,店員抗拒,手掌被搶匪砍了一刀,血流如注,送醫院縫了好多針,讓人不禁為他捏一把冷汗。臺灣的超商公司,是否也該有類似美國超商的應變機制,以保障員工及來店消費者的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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